实习周记

时间:2024-05-30 22:51:30
精选实习周记范文集锦8篇

精选实习周记范文集锦8篇

时间过得真快,一周又过去了,想必大家都有了很深的感触吧,一定有不少可以记录的东西吧,该写一篇周记了。怎样写周记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习周记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习周记 篇1

这周去了项目部的一个新工地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到了: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前,一定要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千万不能想当然地闭门造车。只有详细了解了现场的具体情况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才有针对性,也才有较好的实用价值。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要了解以下一些主要内容:

1.现场供电情况(线路、容量等);

2.现场供水、排水情况(线路、容量等);

3.现场道路畅通情况;4.现场可供利用的建筑物情况;

5.现场已有地下管线情况;

6.现场周围城市测量控制点情况等。

如果是外地工地,还应了解当地施工期间的气温、降雨量、风力、风向以及地震烈度、地方资源、地方交通运输、地方施工协作单位以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建筑市场的管理文件等。

实习周记 篇2

今天我已经在黄龙县司法局实习一周了,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不是很多,除了基层司法所,局里只有十四五个人,然而这十四五个人要负责全县几万人的普法宣传等工作,实属不易。在这一周里,我也了解到了司法局是个什么样的单位,也了解了司法局的工作职能,就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监督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及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机关及司法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管理司法局干部队伍。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庞大的工作量,有限的人员,看来我今后的实习将会很艰苦。同时,会有更的机会,让我检验自己的所学,为以后的工作积累更多的经验。我会努力的。

实习周记 篇3

今天我在来工地的路上,看到了有的工地在开挖基坑,就向师父询问了有关基坑开挖的知识。

一、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修边和清底

二、 操作工艺

该工程为不加支撑的基坑(槽),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为33%。

1、开挖基坑(槽),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2、挖掘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和管沟深度的1/2。

3、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应作好防护准备,以防坍塌。

4、开挖基坑(槽)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

5、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方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挖走。

6、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找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橛,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7、由于还要进行混凝土灌注桩挖桩的要求,特对现场存放的土方应合理堆放。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三 、质量标准

基坑(基槽)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不得超过基底标高。

(2)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

(3)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

(4)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开挖土方,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砌 砖 墙

师父继续用以前的工程进行讲解。

(3)砌砖墙:

1)组砌方法:砌体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满丁满条)。砖柱不得采用先砌四周后填心的包心砌法。

2)排砖撂底(干摆砖):一般外墙第一层砖撂底时,两山墙排丁砖,前后纵墙排条砖。根据弹好门窗洞口位置线。认真核对窗间墙、垛尺寸长度是否符合排砖模数。如不符合模数时,可将门窗口的位置左右移动。若有破活,七分头或丁砖应排在窗口中间,附墙垛或其它不明显部位。移动门窗口位置时,应注意暖卫主管及门窗口开启时不受影响。另外在排砖时还要考虑在门窗口上边的砖墙合拢时也不出现破活。所以排砖时必须有个全盘考虑。即前后檐墙排每一皮砖时,要考虑甩窗口后砌条砖,窗角上必须是七分头才是好活。

3)选砖:应选择棱角整齐,无弯曲、裂纹、颜色均匀、规格基本一致的砖。敲击时声音响亮,焙烧过火变色、变形的砖可用在基础及不影响外观的内墙上。

4)盘角:砌砖前应先盘角,每次盘角不要超过五层,新盘的大角,及时进行吊靠,如有偏差要及时修整。盘角时要仔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水平灰缝均匀一致。大角盘好后再复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符合要求后才可以挂线砌墙。

5)挂线:双面挂线,如果长墙几

个人使用一根通线,中间应设几个支线点,小线要拉紧,每层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

6)砌砖:砌砖宜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的“三一”砌砖法,即满铺满挤操作法。砌砖时砖要放平,里手高,墙面就要张;里手低,墙面就要背。砌砖一定要跟线,“上跟线、下跟棱,左右相邻要对平”。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进行自检,如出现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砸墙。清水墙不允许有三分头,不得在上部任意变活、乱缝。砌筑砂浆应随搅拌随使用,水泥砂浆必须在3h内用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4h内用完,不得使用过夜砂浆,砌清水墙应随砌随划缝,划缝深度为8~10mm,深浅一致,清扫干净,混水墙应随砌随将舌头灰刮尽。

实习周记 篇4

时间:九月五日(星期一)~九月九日(星期五)

……此处隐藏5016个字……知识有一个深入的认识。

我听所里的律师就介绍过一起这样的案件,案件涉及的是一起因为离婚所导致的纠纷,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至法庭。按理说,双方已经是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后才会做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决定。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不是这样的。所里的律师是男方的诉讼代理人,女方并未请律师为其做代理,在第一次证据交换结束后,女方则开始到律所中找到男方的代理律师,不断的向其哭诉男方在过往生活中的种种“恶行”,这让所中的律师甚是尴尬。从代理的角度来讲,律师代理的是当事人在法律方面的业务,而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是将自己的“家事”牵扯了进来,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已经“超越”代理

的范围了。所里的律师也是十分无奈,只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其进行心理的疏导,慢慢的平息对方当事人的“愤恨”。面对这样的当事人,还是对方的当事人,纯粹的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似乎并不能完满的解决呐!

这些是我们生活中所常常能看到的案例,对于它们的处理,不仅要求我们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有时还要懂一点生活的哲学。

20xx年1月14日 周一 晴

实习第二周,所里面让我试着开始草拟一些法律文本,例如合同书,起诉书,答辩状等。这就涉及到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对事实的认定。也就是案件中的事实,哪些是社会事实,哪些是法律事实,这里有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谁能能够将法律事实从社会事实中最大程度的抽离出来,并在自己的法律文书中将这部分事实与法律规范做最相近的解释,谁就能写好法律文书。这是我这一周来在事务所实习的最深感受。所以,要剥离出我们所需要的事实来,关键的问题就在于法律意识的提高。那么我们有该如何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呢?

就这个问题,我请教了所里面的律师。总结了几个律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得到了以下的结论。

首先,法律意识的获得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它需要我们循序渐进的努力。法律其实并不深奥,它的许多原则其实都是常识性的道理,因为法律是一种规则,它源于生活,源于人们的生活习惯和人们普遍接受的道德伦理。因此,法律的悟性(意识)是通过对知识的理解培养形成的,讲-法律变为实践,学以致用,才能提高对知识的运用。其基本要求就是能够做到逻辑性较强,能够及一反三,能够触类旁通。

其次,每当我们在读一条法律规定的时候,作为律师不仅仅要读懂文字字面的意思,更要读懂这条法律规定背后的原则,立法者的原意。要我们的在社会事实中所抽取出来的东西与法律的文本完全相符是十分困难,甚至说是不可能的。但是对于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我们确是可以掌握的。

再次,做律师一定要有自己的看法。由于中国的法律制度尚不成熟,加上中文在运用的过程中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一条法律规定往往会出现不一样的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应该根据自己的理解,对法律规定做出一个最接近立法者本意的解释。

20xx年1月18日 周五 晴

这一周来,总算是真正的和到所里来办事情的客户们面对面了。当然我的工作十分的简单,就是坐在一边拿一支笔在那里听和写,也就是听所里律师和客户的谈话并将其记录。

在学校学习的时候,我们十分注重的是自身的读和说的能力,而在听和写的方面是不受重视的,特别是在听的方面,我们基本上就没有受过这方面的训练。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当事人到所里向律师用口头语言的方式来传达信息的。因此,在听的方面就对一个律师的执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就是说了,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天都要说各种各样的话。但是这些话是否真正传达了我们所要表达的信息,以及我们用言语所表达的信息是否为对方所了解和接受,这个问题似乎就很少人去思考了。

首先,就拿听来说。听,我们需要听什么内容?有的时候当事人因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而情绪十分的激动,每当谈起那段经历时总是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动辄是声泪俱下或是血压上升、面红耳赤。此时我们不能随着当事人的“情绪化”而将自己的思维绕进去,我们应该从当事人的语言中去剥离出我们所需要的法律事实即可,切不可自己也情绪高昂的失去理智。对法律事实外的内容,我们只需要认真听当事人倾述即可。

其次,就是写。写的内容那真是太广泛了。泛泛而谈也没有意义,我就拿自己的一点感受来说吧!除非是做谈话记录,我们需要面面俱到,对于写,我有以下几点感受。(一)足够多的信息量 作为一

个初学者,比较容易掌握的方法就是先保证我们对一件事情的虚实篇幅足够长,内容传递的信息量足够多,然后才是逐步的精选。 (二)注意保持前后说法的一致性 这是法律文书的严谨性决定的。凡是比较复杂的、多次出现的词语,应当在他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就给他下一个定义,然后一直保持不变。对于同一主体,应当坚持相同的称谓,否则容易让读者产生疑惑。 (三)对同一事物从多角度描述 开始的时候就要点明观点,段末重复;或者从正面和反面写;或者从不同的侧面写。如此不断反复,反复陈述同一中心意思,可以有效避免误解。

20xx年1月25日 周五 多云

这一周来,做的主要是事情就是整理案件中的证据,总体上的感觉是,一团乱麻啊!

我们都说证据有三性,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可是要在实践中将这三点根据逻辑的顺序将其一一串联起来,那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你从当事人那里所获取的信息是纷繁复杂的,同时这些证据是各自为战,毫无顺序,它们需要你定出一定的标准对其进行分类,提炼最后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因此,我们可以将一个案件中所涉及到的证据工作总结如下:

(一)准备阶段,基本工作室证据的采集和组织,帮助当事人逐一寻找证据证明客观事实,尤其是确定法律关系所需要的证据。如果证据不足,就需要及时考虑补强和创造。

(二)立案阶段,主要是编制证据清单并及时提交受诉法院,完成立案,同时注意做好证据原件的保存工作。原件平时应当由当事人自行保管和向法庭出示,律师尽可能不经手原件,这是保护自己的重要方法。接到诉状后,阅卷查看对方提交的证据。找出当中的效力不足、存在瑕疵纰漏或与事实相悖之处,有针对性地组织、收集证据;如有需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或者需要鉴定、勘验、或需要延长举证期限等事项,及时写出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等。

(三)证据交换阶段,逐一分析双方证据,哪些有利、哪些要害、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己方证据是否有原件、证据效力是否充分、证明责任分配是否合理等,必须先行确认清楚。证据交换之后,将证

据所反映的分歧要点记录下来,为质证阶段做好准备。

(四)质证阶段,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对证据进行辨认、形式确认、内容说明并辨明与其他证据关系等。质证重点有二:意识诉讼双方有争议的问题,二是法官有疑问的问题。律师应当依据自己和对方的证据反驳对方观点,发表综合性意见,支持己方观点,为法官断案思路提供参考。

(五)上诉(申诉)阶段,重点是根据原审判决适用证据、认定事实是否证据规则等方面展开分析判断。一般而言,如果有新证据提交,上诉(申诉)成功的可能性就大。所以上诉案件的重点在于发现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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