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销售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销售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买卖销售合同1订立销售买卖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销售买卖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销售买卖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销售买卖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销售买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销售买卖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销售买卖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销售买卖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销售买卖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销售买卖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销售买卖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销售买卖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销售买卖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销售买卖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 ……此处隐藏20461个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1.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即: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壹拾柒元整
2.付款时间与方式:
2.1甲方于收到XXX产品XX日内全额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货款。
2.2乙方于货款入账XX日内提供甲方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交货方式、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3.1交货日期: 合同生效后XX日内乙方交付甲方XX产品。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交付甲方XX产品。
3.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
4.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4.2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5. 违约责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5.2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双方认可的仲裁部门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买卖销售合同15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厂家技术标准(或填写企业现执行的标准,比如“GB/T10002—1996执行”。不可填写我方产品,达不到的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正常使用状况下___年(如国家无此方面的硬性规定,建议在对方接受的期限范围内近可能填写短一些。)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实际情况约定。如货物属于管材类,可填写“无”,或勾掉。(填写原则就是在确保货物安全、不受损的情况下,尽可能不增加我方负担)。
第五条、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有配件或工具,建议填写清楚名称和数量,井表明是否另行收取费用。
第六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实际情况填写。如确定货物在运输途中不会发生损耗,可填写“无损耗”;如不能保证货物运输途中没有损耗,可按可能发生的损耗率填写。
第七条、标的货物的所有权自买受人将货物全部结清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八条、交(提)货地点、方式:该条款涉及到货物毁损、灭失风险责任的承担和合同履行地的问题,属于关键条款。可填写为“出卖人库房,买受人自提。”或“出卖人库房,出卖人代办运输。”;应避免填写为“买受人所在地,出卖人负责送货”。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运费负担:如第八条填写的是“出卖人库房,买受人自提”则不涉及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的问题,勾掉即可;如系“出卖人库房,出卖人代办运输”,则尊重买受人意见,按其要求填写“公路运输或铁路运输及到达站,”;费用负担可填写为“买受人自负或出卖人垫付”。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可填写为“交货时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在交货地对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实际情况填写。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按实际情况填写。即时清结的可填写为“提货时付清全额货款”;非即时清结的可填写为“合同签订后___日内付货款(或定金)___元(或货款总额的___%),提货时付___元(或货款总额的___%),余款___元(或___%)在___日内付清。”一般情况下,提货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0%以上,比较安全。
第十三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买受人拒绝提取(或接受)货物超过___日或(在存在预付款的情况下)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____日,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违约责任
1、出卖人未按时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按货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万分之二点一至万分之五之间)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负责更换、补齐、修理,使之达到合同约定。
3、因出卖人不能供货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出卖人按合同价款的___%(10%至3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二)、买受人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给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___(万分之二点一至万分之五之间)向出卖人赔偿损失。
2、买受人单方毁约或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合同价款的___%(10%至30%)向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属现款交易,且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的,违约条款可适当放宽。)
第十五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___日(建议填写十日内)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对于金额比较大的非即时结清的购销合同,在对对方资信状况不了解的情况下,为安全起见,可要求买受人提供担保人或提供动产、不动产作抵押,并办理登记。如合同标的(价款)不大,且提货时已支付绝大部分款项,可不要求提供担保。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出卖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共___页,双方各持___份;自双方(或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出卖人:
买受人:
担保人:
住所地:
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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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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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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